2015年武汉大学 “PK杯”羽毛球新生赛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2015级新生加入武汉大学的大家庭,让新生们更好地适应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引导新生们“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感受学校的体育文化,提高同学们的运动积极性。为广大喜爱羽毛球的同学搭建一个交流、切磋的平台,展现青春活力风采,培养大家的顽强拼搏精神,推动学校羽毛球运动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羽毛球协会
四、比赛赞助:
PK体育
五、参赛对象:
武汉大学2015级本科生、研究生(羽毛球特长生除外)。
(参赛运动员必须带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参加比赛,上场比赛前应向裁判员和对方运动员出示证件。因任何原因不能出示学生证者,将不能上场比赛。)
六、比赛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17日8:30至15:00,
2015年10月24日13:00-15:0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桂园风雨球场(桂园操场篮球场旁边)
七、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八、参赛办法:
通过PK体育进行网上报名(“单位名”填运动员所在院系),由系统自动抽签。
(注:严禁运动员使用不同账号重复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九、比赛办法:
具体规定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进行补充执行:
1、采用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2、记分方法:三局两胜制。
(1)第一阶段(16强之前):采用三局11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10平后,先到11分为胜者)。决胜局时,当一方比分到6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区。
(2)第二阶段(16进8 至 半决赛):第一、二局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14平后,先到15分为胜者),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先到11分为胜者)。决胜局时,当一方比分到6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区。
(3)第三阶段(决赛):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20平后,先到21分为胜者),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10平后,先到11分为胜者)。决胜局时,当一方比分到6时,双方运动员交换场区。
3、比赛用球由羽协统一提供,羽毛球拍由选手自带。
4、记分采取国际惯例:口报与记分相结合。
5、比赛开始10分钟前,参赛队员需要在记录台进行签到。比赛在裁判发出比赛结束终了信号时宣布结束。
6、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7、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并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十、比赛赛程及人员安排
1、赛程安排
(1)2015年10月17日8:30至12:00只进行男单比赛,决出男单16强。13:00至15:00只进行女单比赛,决出女单8强。
(2)2015年10月24日13:00至15:00,同时进行男单比赛和女单比赛,决出各单项前四名。
注:2015年10月24日12:00至13:00为表演赛和双打交流赛时间,邀请到了校一队的两名男队员和两名女队员,进行男单、女单表演赛,然后和校内羽毛球爱好者进行双打交流赛。双打交流赛规定:男生组队打校一队女双;女生组队打校一队男双,但校一队男生只能用反手接球。
2、人员安排
每场比赛裁判1名(由羽协提供),负责记录分数,确认参赛选手身份。
十一、奖励办法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分别录取前四名,颁发证书。
十二、补充说明
1、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各参运动员必须绝对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以当值裁判员判罚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3、各参赛运动员需做到球风文明,球品良好,漏吹不埋怨,不打情绪球,坚决杜绝违背体育道德的不文明言行;
4、场内、场外,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者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5、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6、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卢同学:13006151071、陆同学:13207101290。